18 7 月 新北市政府提訴願「反對深 澳電廠」 李應元:台灣環保 只有太嚴格、沒有太寬鬆
深澳電廠自從通過環差案之後,爭議不斷,新北市府今(18)日正式向中央提起訴願,籲請撤銷深澳燃煤電廠環評,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批評新北市府「作秀過頭」,環保署長李應元也說,台灣環保只有被認為太嚴格、沒有被認為太寬鬆的,再檢視一次也無所謂。
今年3月14日,環委審查台電的深澳電廠環差案,由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關鍵一票,以9:8通過,引發後續各界爭議。新北市府環保局長劉和然及委任律師陳憲政等十多位律師團,今天將訴願書封緘,直接由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及律師親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完成提起訴願程序。
訴願是行政訴訟前的先行程序,流程將是新北市向環保署提出訴願後,約在一個月環保署會提出答辯,新北市再回應;雙方如無共識,將展開行政訴訟。劉和然在記者會表示,自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通過後,愈來愈多學者、專家、環團及民眾,提出不宜興建的理由,但從未被採納。
劉和然說,北台灣的環境負荷、人口數及社會現況等,與12年前初次辦理環評的時候,差異很大,當時沒有人關注細懸浮微粒(PM2.5)及對健康的影響,也沒有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法》,更沒有近期關注的重金屬議題,生態調查也都是舊資料,許多理由都足以重作環評。
他表示,日前《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修法的目的在期望加速改善台灣空氣品質,也加強管制生煤燃料;但同樣的政府卻又要興建違反世界禁煤、減碳趨勢的燃煤電廠,是自相矛盾。
劉和然也質疑,台灣到底缺不缺電,台電與行政院說法不一。中央這段時間陸續提出「乾淨的煤」、「跟燃氣差不多」、「不要中電北送」等說詞來自我催眠,但是「台灣的電到底夠不夠」中央卻一直不說清楚,台電曾說因為電力不足、長期南電北送,故需要興建深澳電廠;行政院長賴清德又在公開場合談到「台灣的電不是不夠用,而是剩不夠多」,民眾所獲得資訊很混亂,始終得不到正確的答案,大家都想問台灣電力供應的真相到底如何?
開發單位、官派委員都沒迴避,義務律師環評程序「重大瑕疵」
新北市政府委任律師陳憲政也指出,深澳燃煤電廠對空汙、健康及生態造成的實質影響,在環評過程中沒有被充分評估與討論,且程序存在許多重大瑕疪。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陳憲政表示,深澳電廠與瑞芳保育區重疊、是海岸一級保護區,依法都不得開發。加上當時環評委員鄭明修等人,質疑珊瑚移植沒有成功案例並不可行、堤防對深澳灣生態的影響等,都沒有完成確認及協商。劉和然批評,當時環評大會應該要求補件再審,但是卻做出通過後再補件,根本是想要「頭過身就過」。
《風傳媒》報導,陳憲政也指出,此案開發單位雖是台電,但台電本質上政府國營事業,受行政院監督,然而在3月14日的環評會上,17名出席的委員含主席中,就有6名是行政機關代表,這些委員在當時並沒有迴避表決,實已違反迴避原則,在程序上存有重大瑕疵。
根據《聯合報》3月報導,此案一共有21個環評委員,其中14名為學者專家,扣掉3人未出席、另外3位投下「有條件通過」票,其他專家都認為應該要「退回重辦環評」,但政府傾向讓此案通過,因此剩下三分之一都是政府的投票部隊,包括經濟部、衛福部、農委會等。環團認為,此案是政府「投票部隊」產生的結果。
昔日環境律師反被告,詹順貴批新北市「作秀過了頭」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同時也是台灣環境法律師出身)表示,尊重新北市府,但他指出,深澳電廠環評案的利害關係人是深澳在地居民,相對人是台電,新北市政府是公法人,並非在地居民、也非相對人台電,和此案沒有建立利害關係,作秀作過了頭。未來如果被行政院法規會以訴願不合法駁回,是否又混淆視聽,說法規會護航環保署?
依照《訴願法》第18條,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也就是權利因行政處分而受到影響的人),都可以提起訴願。
《中央社》報導,環保署長李應元對此則表示,新北市府做這決定「我們尊重」,他說訴願是《行政程序法》裡的一個救濟手段,也是《環評法》本來就可以有的程序,大家對結果有意見時可以提訴願,若訴願後還有意見,則可透過司法體系提行政訴訟,過去也有許多像中科三期等類似例子。
不過,李應元強調,台灣從新竹到台北的產業鏈,包含了台積電等重要廠商,這樣的經濟動能及創新創意都是世界不可或缺的,要支撐這樣的產業必須要有穩定電力,且必須要是污染最少的。深澳電廠是一個環差案,污染比以前減少約7成,環差案當時在立法院都報告過了。新北市要提起訴願,能理解都是為了更好的環境,「完全可以理解也感佩」。但李應元指出,環評過程都很嚴謹,台灣環保只有被認為太嚴格、沒有被認為太寬鬆的,無論如何訴願都是行政程序的一部份,再檢視一次也無所謂,尊重新北市府也肯定對環保的努力。
《聯合晚報》報導,台電表示,如果新北市的訴願官司打贏了,台電被要求重做深澳電廠的環評,會影響到目前在進行的一連串流程,2025年第一部機組併聯發電的目標「非常難以達成」。
深澳電廠是燃煤電廠,更新計畫準備新增兩部機組,每部裝置容量60萬瓩,兩部合計120萬瓩,占備用容量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