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遭指是黃偉哲白手套 怒向謝龍介求償300萬結果出爐

律師遭指是黃偉哲白手套 怒向謝龍介求償300萬結果出爐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去年台南市長選舉期間,國民黨籍市長參選人謝龍介透過記者會,指台南市長黃偉哲涉嫌在納骨塔案中「收錢不辦事」,律師陳文禹則擔任「白手套」,陳文禹認為謝龍介惡意散布不實言論,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陳文禹提告沒有理由,今判決敗訴。可上訴。

陳文禹透過律師主張,去年6月24日謝龍介召開「賄款抓到了」記者會,公開發表未經查證的言論,如「陳文禹曾與台南市市長黃偉哲於台南市仁德區桃山日本料理餐敘,席間向納骨塔業者以『顧問費』為名索賄新台幣1000萬元」,謝龍介後來又於臉書發布不實訊息,指摘陳文禹是黃偉哲的「白手套」向私人靈骨塔業者索賄1000萬元。

陳文禹認為,謝龍介當時身為台南市議員且為市長參選人,屬於知名政治人物,卻發表諸多不實言論,已嚴重侵害陳的權益、聲譽,更有辱律師執業尊嚴及榮譽,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藉由律師向謝龍介求償300萬元,同時要求移除臉書貼文及留言也不得再發表,並公開刊登本件判決書內容。

謝龍介解釋,當天發表的言論,主要是針對黃偉哲,即使提到陳文禹,也只是在描述過程中,必須指出陳文禹參與的事實內容,並非以陳文禹為指述對象;況且,發表言論前,已就時序及金流進行合理查證,進而對黃偉哲的清廉政風、與公共利益有關的事等,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質疑、評論,並未逾越合理範圍,拒絕賠償。

北院指出,謝龍介雖有提及陳文禹「擔任『白手套』協助黃偉哲」等語,是為了就指摘黃偉哲進行補強,並分針對陳文禹是否涉及不法而進行評論,且當時是競選期間,陳文禹並非市長競選人,謝龍介沒必要對陳文禹進行指摘。

北院強調,謝龍介的言論只是就黃偉哲有無違法及政風清廉等等,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質疑評論,並未逾越合理範圍,因此,陳文禹主張謝龍介侵害其名譽,並無理由,今判陳文禹敗訴。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1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