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5 月 澄清未包庇狼師 衛福部:我們也想揪出加害者
記者張之謙、林敬旻/台北報導
年僅26歲的知名才女作家(簡稱A女)日前輕生引發各界譁然,其父母聲明指出A女多年前遭補教名師誘姦,最終造成她走上絕路,而事後衛福部曾發新聞稿,呼籲社會重視性侵害被害人心裡創傷和身分隱私保護,也遭外界質疑在「包庇」加害人。對此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澄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沒有保護加害人,衛福部也希望能揪出加害者到底是誰。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3)日召開記者會,除了公佈該名補教名師身分外,更指責衛福部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引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禁止媒體報導,但事實上,法條只禁止報導被害人,並沒有對加害人作限制。
律師李永裕也指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雖保護被害人,但衛福部從未對被害人的定義作出任何函釋,那到底怎麼樣才算被害人,是進入司法程序,還是只要有人自稱被害人就成立?或是有他人說某某某是被害人,也可以成立?至於加害人部分,李永裕認為條文很明確,並未禁止揭露加害人身分。
對此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澄清,衛福部的立場也是譴責加害人,希望能揪出加害者到底是誰,並沒有限制媒體報導。有關被害人的定義問題,考量到在司法判決之前,被害人若經過媒體揭露,對其權益及心理狀態都會帶來很大的傷害,所以確實有相關限制,但不是不能報導,而是要隱蔽個人資訊,避免二次傷害,衛福部之後也將針對此條文是有保護過當,召開專家會議來檢討。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