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10 月 長髮男警吃「考丙」 告上法院敗訴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保二總隊認為警員葉繼元蓄長髮違反規定,104年記了他17支申誡,並給予丙等考績。葉繼元反控保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提告要求撤銷考績評定,附帶國賠50萬元。一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保二處分無誤,今(26)日判葉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是法院有史以來首次承審員警因髮式而吃考丙的案子,判決動見觀瞻,具指標性意義。
葉繼元因性別認同因素而蓄長髮,保二認他屢勸不聽,短時間連續作出懲戒,致他103年與104年都吃了「考丙」,104年甚至還差點因此丟掉工作,幸有勞動部發函勸阻警政署「不得密集懲處」,葉繼元才保住職位,目前還在保二。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批評警察機關與時代脫節,一昧強化「兩性」刻板想像, 並假藉公權力來迫害那些不符合他們想像的人, 政府儼然帶頭性別歧視。
協會對警政署提出3點呼籲:1.修正在性別上的差別規範;2.從嚴審核懲處機制;3.約束各機關濫權懲的現象。
除了本案,葉繼元的103年考績丙等案也告上法院,現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預計訴訟可能受到今日判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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