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交易案》黨產會:趙少康付一億訂金就拿到經營權

中廣交易案》黨產會:趙少康付一億訂金就拿到經營權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廣交易案疑點重重,行政院黨產會昨日在聽證程序上,調查國民黨的黨營事業中廣公司,是否以相當對價脫離國民黨的實質控制,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強烈否認有以不相當對價入主中廣,黨產會委員則提出六大質疑要他交代清楚,雙方言詞爭鋒砲火不斷。

黨產會提六大質疑 趙少康辯駁

國民黨在二○○五年將華夏投資所持有九十七%中廣股權賣給中時集團榮麗公司,並由中投協助處分;在二○○六年,時任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與趙洽談出售中廣股權,趙少康等好聽四家公司以十億元入主中廣,分割處理的四十七億元不動產債權,則由光華公司擁有。

針對中廣案以複雜的契約方式交易,趙少康僅以十億元分期付款入主中廣,黨產會委員連立堅質疑,NCC始終不允許中廣頻道與資產分割,中廣交易採分割處理是否為規避「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使用之電波頻率不得租賃、借貸或轉讓的禁止買賣條款。

趙提及,這不是頻道交易案,此為中廣公司股權轉移,更不是為了規避「廣電法」,台灣一年有太多電台都在股權轉移,NCC連三次都不讓分割,怕說資產被轉走後,經營和發射會有問題,加上中廣與交通部對於中廣土地案有訴訟,所以NCC不讓分割。

連立堅質疑,合約所明定的「指派財務主管」、「一千萬元以上重大資本支出同意權」的履約保證機制,趙少康不執行光華公司也沒動作,這交易非常詭異?光華公司律師李永裕表示,簽約至今只有一筆一千萬元資本支出。

黨產會委員張世興問及,為何能以十億元分期五年方式購買,何時進行股權交割及接管中廣?趙少康表示,二○○七年六月廿日交割,他在當年一月一日就開始管中廣,那時中時余建新和中投洽談時,中廣執照許可剩幾年,隨時可能被收回,所以用分期付款。

張再質疑,只付十億元便取得五十七億元中廣股權,這算以相當代價取得?趙當年只付訂金一億元,剩下分五年分期,從簽約期至付清全部價款花費七年,實際是只付一億元訂金就能掌控中廣經營權,還能取得全部股權,這種交易算是相當代價嗎,「這合理嗎?」

趙反駁,現在中廣不動產價值是廿八億元,若他當年付四十七億元買,「不就虧死了」。

張世興追問,「只有買廣播,沒有買不動產」,但合約未這樣寫,合約就像在規避「廣電法」禁止買賣條款,「你又說不是,這整個看起來非常矛盾!」

黨產會委員饒月琴也質疑,若不是為規避「廣電法」,何以股權全轉給好聽,而不是轉讓五十七分之十?趙則回,若拿五十七分之十股權,那不動產也會變成中廣的。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6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