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12 月 《反滲透法》若三讀通過 律師:恐成統促黨條例
民進黨團提案的《反滲透法草案》,力拼本月31日完成三讀,但律師李永裕直言,草案對於「滲透」的定義不明,並主張境外敵對勢力是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的國家和團體,任何人只要接受這些境外敵對勢力資助、指示去遊說或擾亂秩序等都有刑責,最重可處7年徒刑,李永裕直言,《反滲透法》可以說是「統促黨條例」。
李永裕解釋,統促黨看來立場傾中,又曾因政治獻金來源可疑被檢調追查,過去也曾發生群眾暴力擾亂社會治安等事件,若未來《反滲透法》通過,統促黨可能因此適用該法,因而認為該法可說是統促黨條例。
不過,李永裕認為,台灣人民與中國來往甚密,若此法一過,可能連被中國廠商、客戶請吃飯時討論國家法治,都有可能被冠上《反滲透法》的罪名,而且草案對於滲透的定義不明,何謂「滲透」可能因人而異,或是因檢察官片面解釋,而有所不同,導致羅織入罪。
李永裕批評,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有一部這樣的刑事法律,未來檢察官使用上恐會窒礙難行,也會造成民眾寒蟬效應。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徐仕瑋則認為,《反滲透法》的立意良好,但草案條文能否達到目的,或是容易被濫用,則需要三思,因為草案規定的境外敵對勢力是「交戰」、「武力對峙」,若我們把中共當成假想敵,但要如何證明中共與我武力對峙?更遑論目前中共都宣稱要和平統一。
另外,徐仕瑋指出,此法的政治意義大於法律意義,因為檢察官可能在外觀看起來符合此法的要件下去起訴案件,但難以論究被告是否真的有犯意,確實會造成台灣民眾與中國人民社交、投資的困難,因為在此法中若牽扯到金錢,容易有理說不清。
徐仕瑋並認為,此法一通過後,無論檢察官是否起訴或法官是否判決有罪,只要民眾挨告,就會因此遭抹紅,傷害相當大,即便日後還他清白,但傷害已經造成,因此徐並不認同《反滲透法》的草案內容。
而法務部則指出,他們並不是主管機關,若法案通過,與法務部業務相關的部分,法務部會依法處理,至於法案是否會難以適用在案件上,法務部則表示,將由檢警調等機關視個案去認定。(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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